日前,市林业局按照全省“清网”行动部署,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为鸟类等野生动物创造安全的栖息繁衍和迁徙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消息一出,受到不少市民关注,野生动物的安全问题再一次走入公众视线。
笔者想起不久前的一则媒体报道:国庆期间,护鸟志愿者在天津、唐山两地巡查发现两大片非法捕鸟区域,拆除鸟网两万余米,解救活鸟近3000只,处理挂网死鸟5000余只,其中不少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面的悲惨令人不忍直视,也让人惊诧于隐藏在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之巨大。正是因为一部分人对野生动物仍存在一定的“消费需求”,而相关法律的执行和监管还存在不够到位的问题,才让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有机可乘,对野生动物痛下杀手。
之所以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不只在于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待提高,还在于对出售、购买、运输、制作猎捕工具等非法行为监管的不到位。执法部门从源头上整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违法犯罪的每个环节,将利益链层层斩断。除了加强日常巡查和各种专项行动的部署之外,还应建立起联合监管机制,包括工商、公安、城管、交通、邮政、检验检疫等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协调一致,多方发力,齐抓共管。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及,在群众中树立起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绷紧法律的底线。
生活于地球之上,野生动物和人类具有同等生存的权利。人类活动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已经对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构成了威胁,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就通过非法渠道购买野生动物及制品,这无疑是一种犯罪,而且不仅是法律层面的犯罪,更是对自然、对人类自己的犯罪。所以,我们更应该从自身做起,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拒绝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切断猎捕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应该是每个有良知和责任心的公民都懂的道理,行动起来并不难,不要让我们的孩子今后只能在书本和网络上见到野生动物的身影。(王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