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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的具体措施》

2020-03-18 17:12:46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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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的具体措施》

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 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精神,进一步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事项,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近日,张家口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的具体措施》。

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张家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张家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明确17项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14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规定,属于市、区(县)直各部门和街道(乡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要求社区承担,不得对社区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将社区作为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等事项的责任主体。

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制定《张家口市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清单内“居民在社区居住”“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参加社区实践活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根据居民需要开具居民委员会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应出具的其他证明”5项事项可以盖章出具证明。清单范围之外,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居民需要社区出具证明事项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证明事项有关的佐证材料,并说明出具证明的原因、用途,承诺有关佐证材料属实。

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除三个《清单》内工作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外,其他拟进入社区的组织机构、场所挂牌、台账报表、调查统计、专项检查、考核评比、证明事项等工作任务,均要实行准入制度,履行社区工作准入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申请部门(单位),采取征询基层意见建议、会议协商等方式,对申请事项进行可行性、合理性评估分析,审核通过后方可准入。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社区有权予以拒绝。

为社区协助工作事项提供必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协助工作事项(包括已纳入依法协助清单的事项)的跟踪指导,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保障而造成工作失误延误的,社区不承担责任。一些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事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措施,积极稳妥实施,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认真研究梳理调整相关审批流程、证明事项等,对与社区相关工作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和集中清理。加大宣传力度,公开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减负工作投诉反馈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区减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市委“抓乡促村考核县”党建责任制考评内容,市督查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增加社区工作事项的,经查证属实及时督促整改,并根据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记者韩文涛) 


来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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