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提升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
针对党内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党内生活制度不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增强市委常委会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使常委会班子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团结和谐、充满活力。
1、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细则》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工作程序》,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重大决策,事前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论证和科学评估,切实做到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不决策,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酝酿的不决策,真正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民智。
2、提升统筹发展水平。部署工作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现实条件、工作基础,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提不切实际的标准和要求,不复制没有推广作用的先进典型。统筹推进坝上与坝下、城市与乡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发展。坚决杜绝“一票否决”脱离实际、过多过滥问题。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提升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位常委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加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创新党内生活方式。坚持和完善谈心交心制度,每年市委书记与常委班子成员、常委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流不少于2次。常委和分管部门、联系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谈心交流不少于1次。
牵头领导:邢国辉、张砚平、武卫东、魏福刚;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