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段晓芳 通讯员何蕊
“十一”黄金周将至,各大商场、超市、电商都摆出了八仙过海的架势,举办“庆十一”、“送豪礼”、“十一大酬宾”等促销大战。张家口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假日消费更需理智,要谨防促销“陷阱”。
预定商品或服务要关注细节
“定”金非“订”金。普通消费者一般很难辨别出专业的法律词汇,“定金”就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按规定只能抵作价款使用,消费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规定了若商家违约在前,消费者才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与“定金”的不可退还性相比,“订金”的退还相对容易得多,即:有事先约定的,只需支付违约金;无约定,双方协商也可全额退还。定、订金实施起来各有利弊,消费者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签订定/订金收据。为以防万一,消费者也可事先搞清退订的相关事宜,如时限和违约金等问题。
购买促销商品需谨慎
在黄金周期间,面对各大商家推出的各种“吸睛”促销广告,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核对商品信息,尤其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并且在购物后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这里需特别提示的是:打折商品,促销商品也有三包。商家不可以“促销商品概不退换”为借口单方免除三包义务。
选择旅行社不妨信任品牌
许多人会选择“十一”期间外出旅行。挑选旅行社时,一定要选择有正规营业执照,信誉度良好的。另外,在外旅游,尽量避免购买贵重物品。由于消费者购物易受环境影响,在营销员的鼓动下,极易冲动消费,购买后发现被骗或后悔的,一般由于地区跨度远,维权很难成功。
在外就餐注意核对账单
节假日在外就餐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馆,点餐时查看菜谱是否是明码标价,对所点菜品价格做到心中有数,结账时核对好账单再付账,并要求开据餐饮发票,防止发生纠纷,此凭证可方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