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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赤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22人涉黑案

2020-12-18 17:33:0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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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驰轩)12月15日至16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赤城县检察院通过提前实质介入、引导补充取证、实质审查和依法追诉,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组织卖淫、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采矿、危险驾驶10个罪名,依法对杨海某、焦某等2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公开庭审中,赤城县检察院黄强检察长以第一公诉人的身份,带领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红权担任审判长。

图为庭审现场。

经查,2003年前后,被告人杨海某与被告人韩海某、焦某等人相识。2005年10月,杨海某因与李建某承包张北蔬菜城挖土方工程发生纠纷,遂指使韩海某、焦某等10多人在公众场所张北海浪洗浴中心,伙同杜建某(另案处理)纠集的10余人将李建某打成重伤。此案的发生及后续各被告人一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一举让杨海某在张北县确立了非法权威,也成为其他组织成员认为杨海某有势力、并先后投奔和依附于杨海某的主要原因。

此后,杨海某利用该案树立的非法权威,通过帮助组织成员介绍工程、承揽项目、发放工资等手段,先后招揽和聚拢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最终,组成了以韩海某、焦某等4人为积极参加者,以王一某、董毅某等10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7年至2017年,杨海某通过承揽张北县“村村通”工程,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农家院、跑马场并转让出售,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强揽张北县大唐乌登山风电土建工程等手段攫取合法或非法利益,并将所获利益先后投资建设海龙国际大酒店。

2011年至2014年,海龙国际大酒店建成后,杨海某安排郑志某担任总经理,经营期间实施组织卖淫犯罪。2011年,杨海某在张北县郝家营乡五福堂村大三宝营盘村建设跑马场,开业期间,其还指使韩海某带领薛志某等人,采用驱赶、辱骂、殴打、割马肚带、砸毁玻璃等手段,强迫周围经营跑马等旅游项目的村民进入其跑马场服从统一管理并交纳保证金,引发村民上访。

2014至2019年间,为进一步树立非法权威、扫清工程施工障碍,杨海某纠集该组织成员或合伙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群众财产严重损失。期间,插手和控制张北县大西湾乡大唐张北风电乌登山风电场项目,强揽土建工程,非法获取巨额利益。

以被告人杨海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张北县部分风电项目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图为庭审现场。

此案10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11月20日提起公诉,受理案件后,仅用22天即完成全部审查起诉工作。同时,立足监督职能纠正漏罪1人、追诉漏犯1人、制发检察建议3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0条。庭审前,黄强带领公诉人团队认真研究会商案情,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根据每名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况及本案证据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以及法庭讯问策略、辩论重点等问题,制作了详细缜密的庭审预案。

办案时,该院通过引导侦查取证、主导认罪认罚、主动对接律师、强化法检会商,做到了提前告知、诉讼合意、人权保障、量刑建议“四个全覆盖”,经严谨细致工作,22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一一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实现了涉黑案件认罪认罚100%新突破。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最后进行陈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均表示认罪认罚。期间,黄强还从多个角度以案释法,现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透明、高效,收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2月15日,张家口市委书记回建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这起涉黑案件公开庭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蔚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靖,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延青、分管副检察长赵云峰一同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鉴于本案案情复杂,社会高度关注,赤城县人民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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