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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2020-09-02 17:48:36 来源:张家口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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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记者从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两年,市住建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立足改善民生,把老旧小区改造列为重要民心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抓手,精心谋划,精准施策,凝心聚力,大力加以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

近年来,张家口市群众对加装电梯的呼声日益高涨,为切实提升居住环境,方便居民出行,市住建局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对市区无电梯的既有住宅进行摸底调查,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吸收了省内外部分地区的先进经验,联合市民政、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张家口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张家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为张家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在实施主体方面,确立“业主主体”的原则,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绿地的,应当经占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在实施程序方面,张家口市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定性为特种设备安装行为,使用单位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在资金来源方面,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截至目前,张家口市宣化区已有2个小区加装电梯4台,涿鹿县1个小区加装电梯2台,其他各县区正在积极筹备谋划过程中。

下一步,为全面铺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张家口市将抓紧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各县区根据《细则》,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配套财政资金补助办法、加装电梯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政策措施及各类示范文本,形成一套具体可操作的使用管理制度;广泛宣传加装电梯政策,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建立民主协商机制,消除分歧,凝聚共识;街道、社区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协同做好群众工作;各职能部门加强联动,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能改尽改、愿改就改”。 (记者张琪)

来源:张家口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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