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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审结100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11-15 07:50:28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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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记者从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中院联合召开的“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成功审结100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00多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受到沉重打击,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中院针对下半年受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相对较集中的实际,从10月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办案攻坚行动”,确保实现年底 “积案清零”目标。攻坚行动期间,涿鹿县法院于10月15日公开宣判刘某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市中院于11月8日公开宣判史某刚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11月4日至7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冯某军等31人涉黑案;从11月12日开始,宣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常某光等14人涉黑案。

张家口市中院还于10月14日至18日,组织万全区、 桥西区、经开区、涿鹿县、张北县、 康保县和沽源县七个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8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截至11月11日, 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9件522人, 审结100件448人, 结案率91.74%。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75人,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重刑率达16.74%。 在已审结的100件一审案件中,43件一审直接生效,一审生效率为43%。 同时, 全市法院依法对233名被告人并处财产刑, 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人民币共计3873.88万元。(记者孙媛 通讯员潘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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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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