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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获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励资金2430万元

2019-07-19 10:55:16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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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张家口市被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 并获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励资金2430万元。

去年, 张家口市空气质量累计达标天数为277天,PM2.5年均浓度降至29微克/立方米, 圆满完成了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全市空气质量继续保持我省首位。在列入省大气办考核的16个县区中, 张家口市14个县区被评为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区。 其中, 沽源、 涿鹿、 张北、尚义、崇礼、 怀来、 阳原共7个县区名列全省县区考核前十位。我省对考核为优秀等级的市和前10的县区给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9800万元, 张家口市共获得奖励资金2430万元, 占资金总数的25%, 其中市级获得奖励资金950万元, 县区获得奖励资金1480万元。

为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张家口市以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狠抓压能、 减煤、 控车、治企、降尘、增绿六大重点工作,统一组织市、 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 组织开展了 “利剑斩污”“零点行动”、秸秆禁烧 “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 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有力推动了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18年,全市共淘汰35蒸吨以下各类燃煤锅炉1663台,完成了全市农村 “双代” 省定目标任务8560户,“1292家散乱污” 企业全部完成治理工作,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17432辆, 进一步有效从源头遏制各类污染, 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记者阴英 通讯员郭静娴)

来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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