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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推广至京津冀地区

2018-11-19 15:00:00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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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出台

我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推广至京津冀地区

为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11月8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正式发布 《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旨在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工作,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有序开展。此举标志着张家口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式推广至京津冀地区。

张家口市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及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意义重大。2017年2月,张家口市从体制机制上求突破, 首创 “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 共同参与的 “四方协作机制”,通过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平台,政府部门每月在平台上发布下个月可再生能源需求电量和挂牌电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愿竞标,通过市场化交易,将清洁电力直接销售给电供暖用户。截至目前,张家口市通过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累计交易电量突破2.1亿千瓦时,实现了政府要绿、 企业要利、居民要暖的多赢, 为国家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供暖、 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纳瓶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基于此, 在张家口市 “四方协作机制”成功推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地区实际,制定并发布了 《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对于京津冀地区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权利、 义务、准入、退出、交易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还对优先保障张家口地区绿色电力需求、 张家口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挂牌交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北京、天津、 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北京、 天津、冀北及雄安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京津冀地区的售电公司都可以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 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记者王宁 通讯员罗永吉、孙军)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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