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年来全市慈善捐款累计达1.2亿多元,受益32万余人次
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李向丽)3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去年底出台的《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慈善方面的文件,对我市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实施意见》突出张家口“特色”,提出重点围绕我市“三大历史任务”和“两份优异答卷”、“两区”建设、“绿色产业”等中心任务谋划慈善项目,开展慈善工作;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奥运精神等培树慈善品牌,打造亮点。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要求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成立慈善总会,并有效开展活动;建立慈善项目发布平台;引导慈善行为重点向教育、医疗、养老等薄弱环节发力,引导设立关于扶贫、医疗、救助、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基金,积极对接域内外慈善基金;慈善信息要做到公开透明;每年十月,为我市“慈善月”。
近四年来,全市慈善捐款累计达到1.2亿多元,平均每年捐款约3000万元左右;捐物折合1亿多元;各类受益人数达32万余人次,在册慈善组织发展到20多家,志愿者达3.5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