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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在全省首推“共享”产权房产新政

2017-11-28 16:13:44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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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宣化区在全省首推“共享”产权房产新政

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李蕾、韩文涛、杨晓朴)“旧房被征收改造是好事,可拿了补偿款不够买新房,该怎么办?”自东大院棚户区改造的消息传出后,刘女士就一直被这个问题所困扰。为了让像刘女士这样的困难群众实现 “安居梦”,日前,宣化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推出“共享”产权新政,帮助解决居民的担忧。截至11月20日,东大院棚户区改造已有38户签约共有产权安置房。

根据宣化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东大院被列为棚户区改造范围, 涉及3821户居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保障困难群众买得起房、住得上房,这区针对东大院棚户区居民老年住户多、困难群众多的实际,在实施改造项目中,经过反复摸底、调查、研究,制定推出“共享” 产权新政, 即征收有证(房产证)个人住宅,被征收人无力购买全部安置房产权的,可采取共有产权这种住房保障安置方式。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与购买安置房价值相等的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被征收人与政府共有该安置房产权。安置房户型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种。安置房室内进行简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日后被征收人可回购剩余产权,回购时价格按照当时定点安置房价格折旧后计算。

宣化区征收办有关负责人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如被征收人有一处有证私产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按照补偿方案,选择回购共有产权定点安置房方式,可获得补偿款188036元。 如果该被征收人要购买50平方米户型的安置房,可拥有全部产权74.9%,剩余的12.53平方米以直管公房标准收取租金。目前,宣化区直管公房 (楼房)租金基数为3.4元/平方米/月,按照房屋使用面积收取。这样该被征收人每月只需缴纳租金31.95元。

新政的出台,立刻得到了被征收人的认可。在东大院棚改指挥部里,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新政策,38户居民已签约预定了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房,刘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她告诉记者,她家被征收的房屋总面积只有18平方米, 虽然政府给的补偿款已经不少了,但还不够买安置房。 “本来还发愁以后往哪儿搬呢。现在好了,有了这个新政策,我家也可以住上大一点的房子了。”刘女士满脸笑容,开始盘算起新房的布置来。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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