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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心城区开展广告牌匾整治行动

2017-05-11 10:36:34 来源:张家口日报

广告牌匾的设置水平直接体现着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为净化城市空间环境,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秩序,张家口市中心城区全面开展广告牌匾整治行动。

据了解,按照“治乱、减量、规范、提档”的原则,到2017年底,中心城区全部完成城市户外广告牌匾整治工作,城市广告牌匾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管理工作更加高效、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合理规范、干净有序,美观大方。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建成区道路(主次干道、小街巷)、沿街建筑(城市家具)、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商场、学校、医院、单位、小区)和商业区(集贸市场)的广告、牌匾、条幅、电子屏等。

严禁楼顶广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顶部禁止设置广告牌。拆除现有的城市楼(物)顶广告牌;清除影响市容市貌且有安全隐患的楼顶建筑标识、招牌或发光字(灯)等。

禁止墙体广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墙体立面禁止擅自设置、张贴、悬挂各类布幅、条幅、标语、商业广告等。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和陈旧、破损的公益广告或宣传栏,从严控制公益性广告设置数量。

规范门店牌匾。从严控制门店牌匾设置数量、质量、严禁一店多牌和二层及以上设置广告牌匾、标识等。进行门店牌匾综合规划、分类设计,既应满足地方习俗和当地特色,也要体现风格多样、特色鲜明、美观大方、整体和谐的特点,形成一路一特色、一街一景观的门店牌匾设置格局。

管控街道广告。从严管控设置各类广告牌、标志牌、指示牌、起落架、落地灯箱、柱式广告、LED闪烁灯箱和可移动灯箱等。坚决拆除违规设置在便道、绿化带、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综合体周边、灯杆、果皮箱、公交站亭等上的各类广告设施设备。

严控围挡广告。严控市区内各类施工围挡广告的数量和内容,对擅自设置围挡广告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禁止。长期的施工围挡可设置本项目相关的广告和公益广告,其中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25%。临时施工围挡不得设置任何广告。

严控宣传广告。严控在市区设置条幅、彩旗、商业庆典(彩虹门、演出台、展示台)等商业宣传广告,对擅自开展商业广告庆典宣传活动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和禁止,并及时清除未经审批设置和设置过期的庆典宣传物品。

遏制小广告。严厉打击各类小广告,禁止随意刻画、张贴和散发小广告。明确专人及时清理各类“牛皮癣”小广告,坚决遏制小广告的存在。(记者邵俊琴)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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