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政协张家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自4月9日开幕到4月10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361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口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张家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346件,占提案总数的95.84 %。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81件,占立案总数的23.41%;政治建设方面的11件,占立案总数的3.18%; 文化建设方面的33件,占9.54%;社会建设方面的184件,占53.18%;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37件,占10.69%。未予立案的15件,占提案总数的4.16%。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或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