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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启动

2017-02-21 10:32:40 来源:张家口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2月10日至6月30日,张家口市将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易生涉危犯罪的行业、企业为重点,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执法水平,为构筑张家口市环境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专项行动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 由市环境保护局、 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开展,利用4个月的时间, 按照准备部署、 县排查、市检查、省督查、梳理整改、总结通报六个阶段开展。 同时, 结合“利剑斩污”和 “土小”企业群 (使用土方法生产,污染重、规模小)执法检查等工作,坚持 “零容忍”态度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 “亮剑”, 通过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约谈挂牌一批、移交移送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公开曝光一批,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高发态势,不断提高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执法水平。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行业企业包括,2015年以来全市年产生3吨以上废酸、废碱、医疗废物、医药废物、精 (蒸)馏残渣、废乳化液、废铅蓄电池单位和所有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同时,全面检查产生废铅蓄电池的电力通信、拆车等行业企业。重点整治环境执法、环保督察、审计等各种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

此外,对联合执法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或跨区域的犯罪线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环保、卫生计生部门联合专案查处。对出现未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以停产或失联等非正当理由漏查、拒查的,将直接纳为省、市督查对象,并依法对其行政处罚,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

市民如发现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可向市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举报,联系方式:12369。(记者阴英 通讯员郭静娴 燕云翔)

★新闻链接:

什么是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具有化学或毒性、爆炸性、腐蚀性或其它对人、动植物和环境有危害的废物。其来源广泛而复杂,主要来源于化工化学、金属工业、采矿工业以及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等,如果对危险废物处理不当,则会对人体和环境构成很大威胁。

责任编辑: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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