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起,张家口市将按照《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声明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后,视同企业完成产品标准备案,不必再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是指企业将其所执行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在国家统一开放的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 供公众查询, 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相关企业需按照 《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声明公开管理办法》 的规定,自企业产品标准发布30日内,在河北省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信息。 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企业自我承诺、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等。实施范围为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和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
此项制度实施后, 企业可到网上完成自我声明公开, 这将大大缩短办事时间,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任何人也都可直接进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企业各项标准。 “该制度的实行, 使政府、 消费者、 社会各界均可及时有效地了解产品质量的真实情况, 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产品标准的良好局面。”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 市质监局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全面落实。在今后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成为常态后, 该部门还将对企业产品开展定期、 不定期监督抽查, 进一步推动该制度在张家口市的落实。(记者刘柱 通讯员徐保平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