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旅客如果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据了解,根据铁路部门现有的检票进站前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挂失补办规定,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后,要在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 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旅客不仅要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还要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 旅客持新车票乘车时, 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 到站前经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的,开具客运记录(即退票证明) 交旅客作为到站退票的凭证。 旅客到站后24小时内,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 并按规定交纳补票的手续费。对旅客购票后乘车前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车票挂失补办或者乘车后丢失车票的,须另行购票。
为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 铁路部门增加了列车上和到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的补办服务, 新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措施包括:在保持现行旅客检票进站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的办理方式不变的基础上,将办理截止时间从车票票面发站停止检票前20分钟,调整为该趟列车停止售票前; 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后, 须提供相关购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证件, 经核验确有购票信息, 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车上、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希望旅客朋友妥善保管车票, 若车票丢失要主动向铁路工作人员声明。(马明明 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