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尚义县39户农户拿到拖欠的菜款后,激动地对法院办案人员说:“谢谢给我们要回了这笔卖菜款。”尚义法院在“飓风行动”中,把涉民生案件列为重点,对申请执行的案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执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是尚义县套里庄乡三里庄村39户农民,他们与被执行人吴某拖欠蔬菜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李某、陈某等39户农民蔬菜款共计45623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陈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12月8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吴某给付2万元所欠蔬菜款,剩余部分在2016年10月1日前给付完毕。到期后,吴某不但未主动履行义务, 而且与执行人员失去联系, 有意规避执行。
“飓风行动”开展后,尚义法院将此案列入重点,限期执结。为使案件顺利执结,执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其下落,并告知申请执行人,要主动配合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关身份信息。11月29日,法院执行人员根据线索,赶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当场堵住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吴某说明来意,释法明理,在法律的威慑下,吴某无话可说,主动将剩余的菜款2.5万元交到法院,至此,案件得以执结。(记者王浩 通讯员乔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