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旅发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旅游委《关于印发<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市旅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任务是严打低价产品,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等,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协调监管工作机制,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优化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按照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是2016年11月底前。各县区按照市旅发委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本县区专项行动方案, 对市组织开展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并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 时间是2017年2月底前。 运用日常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并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同时,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 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时间是2017年3月底。 全面总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同时, 专项行动期间, 省、 市旅发委都将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实行督办问责制度。(记者马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