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上路,遵守交规、谨慎驾驶是每一位驾驶员都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的重要保障。虽然各种交通管理措施和法律法规能够约束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但能否做到谨慎驾驶,则更多地取决于驾驶员个人的思想认识和驾驶习惯。由于一时疏忽或不良驾驶习惯造成的悲剧时有发生,对于越来越依赖行车出行的我们来说,养成安全文明的驾驶习惯并非危言耸听。
日常生活中,争抢车道、车窗抛物、不系安全带、不规范使用远光灯、遇行人过马路不减速、边开车边进食和接打手机等不良驾驶习惯在一些驾驶员身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毛病”,一旦遇到车流量大、行人较多、极端天气等情况就很容易酿成事故,其危害性之大不言而喻。究其原因,多是由于驾驶员素质有别和侥幸心理作祟。加之一些不良驾驶习惯并未列入交通法规和地方条例的管理内容,交管部门对此也多采取口头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不良驾驶行为屡禁不止。
说到底,不良驾驶习惯就如同吸烟、酗酒一样,都是个人疏于加强自我约束和周围不良环境影响的结果。这就要求驾驶员不断提高个人素养,明白失小节酿大祸的危害,进而牢记交通法规,严格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以自身行为去带动更多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同时,车内其他成员也应负起督促的责任,发现驾驶员的不良驾驶行为能够做到及时劝阻和纠正。
同时,近几年已经有不少城市将不良驾驶行为纳入交通管理条例,有的还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或者通过“罚看远光灯”等惩罚性措施使驾驶员切实感受到不良驾驶行为的危害。这些管理措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当然,要保证最终效果,还需出台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管理条例和措施,交管部门也要做到监管到位、执法有力,切实督促驾驶员改变不良驾驶习惯。此外,包括驾校、出租车和公交公司等驾驶员培训和管理机构也应注重对驾驶员驾驶习惯的培养和纠正,做到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王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