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在信用卡新规中,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该 《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离信用卡新规实施只剩40天, 新规保障了持卡人的什么权利?各家银行执行情况如何?哪家银行收费更加优惠呢?
持卡人权益需制度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从1985年我国第一张信用卡诞生以来,得到了长足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信用卡在用发卡数量已达4亿多张,对扩大消费、便利居民日常生活和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信用卡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引导和规范。
大学生吴某在上大学期间,学校为班级同学都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吴某也一直以为是储蓄卡,实际该卡为信用卡。他停止使用时,该卡欠费206元。到2015年6月1日止,因他未及时还款, 该卡产生逾期利息、 滞纳金、 超限费共计21064元。后来,吴某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消除自己不良记录,并要求法院确认其不应承担逾期利息及滞纳金。此案最终达成调解: 吴某偿还银行信用卡利息、 滞纳金等5000元;银行在原告偿还上述5000元之日起6个月内,消除其因涉案卡产生的不良征信记录。在质疑信用卡滞纳金的呼声中,有法院直接否决了银行的信用卡滞纳金。
据某银行一位业务员介绍,我国银行业对信用卡逾期还款,是按照全额计息。也就是说,如果持卡人支出了1万元,即使还了9900元,银行还将按照全额1万元收取高额利息。有专家表示,央行此举有助于在规范条件下减少市场化制约,增加信用卡服务的创新空间,在支付之外促进消费融资的发展。同时,有助于促进信用卡服务提供者的标准化经营,促进专业化信用卡经营主体的发展。
各银行“违约金”执行标准不同
根据银行发布的收费调整公告, 银行都取消了超限费,并将滞纳金调整为违约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11家银行都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透支费。
专家认为,从利率市场化的角度,信用卡应该更加市场化一些。 《通知》大大迈进了一步,但是还不够。比如说信用卡利率上有上限和下限,下一步还可以再放开。
持卡人可与银行商定“违约金”
银行在新调整的收费标准中也指出,信用卡透支收费可按照协议定价,取消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这意味着违约金收费可由银行和持卡人自行商议决定。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也明确每卡每日现金提取金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银行在新的标准中也进行了调整。
相关人士表示,信用卡新规把更多的自主权交给商业银行,如定价、违约金的收取、费率的确定等,将根据商业银行和持卡人的约定进行,以后不同的银行或者同一家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同一张信用卡在不同的推广阶段,都可以有不同的政策,这有利于信用卡业务的差异化发展。对于信用卡费率的一些变化,银行客服人员提醒,新规虽然把尺度放开,但也是有一定的限制,在使用时需要注意。(谢云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