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6-11-22 17:47:44 来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张云
“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问: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答:“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问:进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这一改革,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这一改革,能够有效推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对于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全市于今年11月22日起,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问:办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需要哪些程序?

    答:我们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程序,缩短登记审批时限。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文书格式规范。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问:这次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有过渡期吗?

    答:此次“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没有设置过渡期。对于改革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主动要求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问:11月22日起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你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张家口市工商系统对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非常重视,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一是强化信息化保障。依托已有的“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有关要求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确保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改革内容多、实施操作比较复杂,我们围绕“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特别是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使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制定登记办事指南。我们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两证整合”登记办事指南,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办事人员可按照办事指南,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家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门户网站、LED显示屏、微信以及走访企业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两证整合”登记改革制度知晓度;及时公布咨询热线电话,解答、回应相关业务知识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分享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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