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

2016-09-27 10:54:27 来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张云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张家口市正式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此举将再次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张家口市正式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此举将再次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了解,“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在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再次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公章刻制备案,对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的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注册登记推行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 “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核发一照”,申请人只需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将相关信息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归集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减少办事成本。

    此前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新设立企业和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直接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需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同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要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单位开放共享。

    10月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及变更、注销等信息及时传输至河北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发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该平台,将新增企业登记信息通过政务外网及时推送传输至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数据平台及时分发至所属各市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刻制公章的新增企业,由具备公章刻制资质的刻章单位受理并向所属市、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治安部门依托市级印章业治安管理系统,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该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网上核准备案,审查通过后自动生成印章信息,由刻章单位直接为新增企业刻制所需公章,无需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刻章核准。(记者李向丽 通讯员范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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