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率先进入水资源使用“税时代”

2016-07-14 17:56:51 来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张云
本月起,张家口市用水单位和居民将由缴纳水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这“费”与“税”的一字之差,标志着我国水资源税改革在部分地区已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张家口市和全省一起,成为这次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并率先进入我国水资源使用的“税时代”。 费改税不会增加居民合理用水负担

尚义地税局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生产节水用水情况。(张玉利 摄)

怀来地税局干部到官厅水库进行实地调研。

    用水缴水费,这是多年的通用水资源管理办法,而从本月起,张家口市用水单位和居民将由缴纳水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这“费”与“税”的一字之差,标志着我国水资源税改革在部分地区已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张家口市和全省一起,成为这次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并率先进入我国水资源使用的“税时代”。

    费改税不会增加居民合理用水负担

    水资源费改税,对于普通居民用水户来说,是否意味着费用负担从此加大?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水资源税开征后,原有的水资源费标准降为零。总体上看,新开征的税负不会增加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合理用水负担。

    据介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水资源的纳税人、税额计算公式、适用税额标准、纳税时间以及减免税情形等方面内容。

    水资源税实行的是从量计征,税额标准区分行业和地区实行差别化税率。除特种行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外,直接取用地表水的单位和个人基本由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对一般性取用水按实际取用水量计征,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省政府提出建议,报国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这次改革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水资源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水资源税改革指向资源管理转型

    “此次改革将通过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进行,避免税费重复征收,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基本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对于高耗水企业来说,只有向节能化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

    同时,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区分非超采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及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外,制定了不同的税额标准。我省是全国水资源最贫乏的省份之一,亩均水资源量和人均水资源量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 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后,通过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税收管理制度, 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倒逼非地下水资源利用,确保子孙后代用水安全,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这次改革意在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 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对特殊行业、超计划用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按一定倍数征收水资源税,以促使企业合理用水,迫使企业拓宽工业用水途径。

    此外,对于再生水、回收用水,以及对农业生产限额内取用水等三种情形给予免征水资源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等六种情形不征收资源税。

    多措确保推进改革落地

    水资源税改革如期在张家口市落地,但围绕此项改革的各项工作远远还没有结束。市地税局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政治任务的高度,统一思想,集中力量抓好组织实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水资源税改革工作。设立了政策协调、业务培训、数据测算、技术保障、综合宣传等工作部门,细化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为顺利开征奠定了扎实基础。这局严格按照省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培训会议的会议精神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政策,联合市水利局专题召开水资源税培训会议,对水资源税试点政策、征管流程、纳税申报表填报、水资源税征管信息传递平台使用、规范取水许可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在入户核查的同时,耐心细致的向纳税人讲解申报流程,政策宣传,做好纳税辅导工作。

    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还充分依托税企QQ群、微信群、办税大厅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了政策深层次解读,拓展了“水资源税改革”税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全市地税系统在每个征收大厅均设置专门的水资源税纳税咨询岗,确保每位纳税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记者李丽华 通讯员岳志强 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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