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口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创新开展了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通过入会在职会员参保的形式,对因意外及患病住院的会员解决住院就医的困难,以减轻会员的后顾之忧,同时对因意外伤害致死、致残的会员及直系亲属进行救助,以更全面、更精准地服务会员职工。
团体参保每人每年20元
市总工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的原则是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从实际出发,立足职工。救助金来源主要为会员个人缴纳的互助救助金;政府、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会的补助;各级工会对在册的特困职工会员的互助救助金给予补助。 其中,参加项目的会员个人必须按期缴纳互助救助金,并且一经缴纳,不再退还。 每个年度为一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每个会员按年度续缴。 当年缴费,符合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条件的会员,当年享有申请补助的权利,由各单位工会在发动会员参加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时一次收取。
凡张家口市辖区内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的在册会员(不包括离退休会员), 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只要按规定缴纳互助救助金, 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 以团体形式参加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 不接受个人单独加入 (团体参加人数50人以上的单位,覆盖面必须不低于本单位在册会员人数的80%; 50人以下的单位, 会员参加人数必须为95%)。未参加项目的会员, 不享受补助和救助。
住院每人每日互助救助补贴200元
该项目互助救助标准为:住院每人每日互助救助补贴200元,住院1至14天(含14天)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补助, 每次最多补助7天;住院15至30天(含30天)每次补助9天;住院30天以上,每次补助12天。 每人每年最多补助2次。 住院补贴的互助救助金仅限于在定点医院就医。 互助救助期限为一年;会员在项目期内因意外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得到一次性互助救助金5000元。 会员在参加项目期内因意外残疾的,会员可根据评残等级以5000元为基数,按比例获得互助救助金。
会员住院治疗后,要在互助救助期内申请补助;因意外造成死亡或残疾的, 均需要在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内, 向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提出互助救助申请。 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接收到会员完整的互助救助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互助救助金划转至会员银行卡或其受益人《工惠卡》内。 会员申请互助救助时,由本人或委托人收集资料, 送至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服务窗口办理。
如遇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故意自伤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等导致身故或残疾的, 该项目无互助救助责任。
多重保障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据了解, 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采取 “政府监督、 工会调控、 商业运作” 的运行模式。 互助救助金经市总工会及各县区总工会审批通过后, 由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核查、 赔付。 各基层工会负责向会员收取互助救助金, 分级统一上交市总工会。 由市总工会统一交纳到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 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每季度向市总工会汇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为确保市工会会员住院互助救助项目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市总工会积极争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和配合,同医保稽查部门成立监管队伍,对会员住院的真实性稽查核实。市总工会及人保财险张家口市分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郑媛媛 高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