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金融机构与扶贫对象的精准对接,人民银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近日出台了《关于信贷支持扶贫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出金融助力扶贫工作新举措。
信贷产品创新对接重点项目
《指导意见》突出“信贷+”创新要求,在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及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鼓励“信贷+”金融信贷产品创新和路径创新。通过“信贷+”设计和优化信贷扶贫产品、模式和路径,重点支持光伏扶贫、大棚光伏蔬菜种植园区扶贫等精准扶贫项目。
在信贷支持移民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上,《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挥政策性金融信贷扶贫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扶贫的作用,围绕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程,积极稳妥推进信贷工作,以有效投放带动脱贫致富。
在推动金融扶贫改革试点上,信贷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张北县农村土地流转全国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各县(区)信贷支持张家口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龙头企业及特色产业依托“信贷+”
在支持产业和龙头企业产业扶贫上,《指导意见》提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那些脱贫致富规模大、效果好的扶贫特色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发挥有效的扶贫带动和辐射效应。对商业化信贷扶贫支持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信贷的商业可持续性原则,积极争取相关与信贷结合和配套的担保、质(抵)押、风险处置和贴息等优惠政策,实现信贷、扶贫双赢和信贷支持的可持续化发展。
《指导意见》还对全市重点推进信贷支持地方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依托特色产业发展脱贫致富提出具体要求,重点争取信贷支持模式和产品创新突破,支持各县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冬奥文化、体育和旅游项目,支持“农家乐”旅游接待项目规范有序发展,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现代特色文化的商业化发展,支持旅游文化产业景区和基础工程建设,支持各县区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及其商业化经营,实现依托特色产业发展脱贫致富。
用好货币政策工具
《指导意见》要求,信贷扶贫要充分发挥好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规范使用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指导意见》针对金融机构还提出具体举措,人民银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成立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指导和推动全市信贷扶贫工作;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发挥普惠金融和特惠金融的扶贫作用;人民银行组织、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与政策、部门、项目和企业扶贫信贷对接;完善信贷扶贫监测与考核机制,建立信贷扶贫信息交互平台。(记者刘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