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举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张常喜,副主任武凤英、戈亮禄、王志军、郭江、蒋书钢,秘书长王海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及说明。会议确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常委会各副主任分别带领6个检查组, 通过听取汇报、 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转市人民政府办理。
李建举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按照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周密组织实施。通过执法检查,解决一批影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好领导责任、有关部门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记者王宸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