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围绕“家、爱、实”社区工作理念,坚持以 “民主自治”为主线,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信息化平台为支撑,不断完善社区协商机制,夯实居民自治根基,探索建立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方式,以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利益多元化、需求差异化、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完善居民自治组织。在试点社区探索选聘居民院落负责人,探索构建以居民楼院长为主的社会综合管理机制,通过实施楼院长管理,建立部门、街道、社区和楼院 “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基层社会事务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管理。在试点社区探索建立社会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在社区居民会议闭会期间,讨论、研究社区居委会按照年度计划制定的阶段性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工作计划,为居民代表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动员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建设,对社区居委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有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居民自治再深入。建立 “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居民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居民等方式进行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有关社会民生、做优城市管理等方面建议40多条,在全区营造了 “人人关心社区建设、 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建立公共决策听证制度,凡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通过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方式听取社区居民意见。 建立社会评价制度, 将驻街单位、社区居民的座谈、回访民意调查列入和谐社区建设内容,并组织社区居民对全区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评议监督,目前全区共有行风评议员123名,其中社区居民26名。
推动社区协商机制创新。成立社区协商议事会,由社区居民代表、驻街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委会等作为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 注重吸纳威望高、 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 另外采取 “民主决策日” “小区协商”“业主协商” “民情恳谈” “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同时规范社区协商流程, 初步建立 “4+1” 流程法即 “提出议题, 事先通告, 开展协商, 实施结果+民主决策”,依法有序开展民主协商,使社区协商科学化,规范化。(记者翟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