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监测城市第8位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2015-11-19 11:03:22  责任编辑:郑晓娟

    11月18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10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监测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我市空气质量排名第8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依次是福州、厦门、舟山、拉萨、海口、惠州、昆明、张家口、丽水和贵阳,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1。10月份,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天,轻度污染天数为2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93.5%,居京津冀地区13个监测城市之首。此外,今年1-10月,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49天,达标率为91.2%,与去年同期相比,轻度污染增加了19天,中度污染减少2天,重度污染减少5天,严重污染减少3天;六项主要污染物中除臭氧平均浓度值略升外,其它五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值均明显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降值为45.3%。

    为巩固这一好成绩,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城市环境,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监管检查,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涉气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重点领域管控上,将加强煤质控制和运行管理,严控散煤污染,加强施工工地、城市道路防尘措施的落实,防止扬尘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管理,整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大夜查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渣土运输车、黄标车夜间集中运行等问题;推动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加大宣传、问责和处罚力度,疏堵结合根治秸秆焚烧现象。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处置上,我市还将加强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的监测、预判,逐日公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限产限排、错时运行、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及时进行应对。 (记者孙媛 通讯员张文华 郭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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