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用于偿还贷款月本息额比例由原来的50%上调至60%,大大提高了贷款额度。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职工,根据本人情况贷款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多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个人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孙琳 维根 李晓晓)
张家口公积金贷款月工资偿还比例上调 贷款期限不超30年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2015-11-12 09:57:12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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