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增加自我约束意识
“实话说,我平时出行还是非常注意个人言行的,但会看到一些游客有不文明行为。有时想提醒,又怕别人说多事。现在好了,《办法》让游客加大自我约束能力,我也可以善意提醒他们注意别被拉黑。”市民黄女士表示。
与黄女士不同,李先生认为文明旅游就要靠自觉。“《办法》条款针对的是触犯了法律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不文明行为,平时旅行中一些文明习惯还要靠个人的自觉,不过《办法》出台是为了减少旅游中不文明行为,如果游客因为有了约束,外出旅游能多注意一些自己的言行举止,《办法》的目地就达到了。”李先生表示。马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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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如何补救?
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会通报游客本人签字,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如果此时游客有异议,可以提交申请。
据悉,《“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报送单》上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信息保存期限、接收人签字等内容。“记录”形成后,确认一名游客的不良信息记录需要当事人认可签字。被记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此外,为防止相关信息被非法使用,《办法》提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的,或篡改、损毁、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