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武雅静(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韩 洁(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温佳伟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 锐(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李文芳(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袁润之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双腾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郝 赫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高文华(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 玮(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志莲(女)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