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学习贯彻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精神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2014-12-05 13:47:10  责任编辑:丁璨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吕永清)12月4日,张家口市召开座谈会,组织各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精神进行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戈亮禄、副市长贾利军出席并讲话。

    今年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规的颁布,是全省水利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戈亮禄强调,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保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

    贾利军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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