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主城区道路禁行限行通告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2014-07-10 09:39:07  责任编辑:丁璨

    十五、出租汽车在有乘降站点的路段按乘降站点停靠,没有乘降站点的路段靠右停靠,不得妨碍交通。严禁逆向徕客、随意掉头、停车。

    十六、机动车停放。在设有临时停车场(点)和施划停车泊位线的路段,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停车泊位线停放,严禁逆向停车。

    下列道路行车道内禁止停放机动车:胜利南路(主路)、胜利中路、胜利北路、滨河路(双虹桥至清水桥)、清水河路(双虹桥至清水桥)、建国路、五一大街、解放路、宣化路(百货大楼至通桥)、长青路、至善街、明德南街、明德北街(北至古宏大街)、东安街、工业东街、建设东街、盛华大街。

    十七、市中心城区道路两侧的沿街门店不准随意占用道路进行商业活动。组织大型活动且影响到沿街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和车辆停放的,须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

    十八、居住在禁行路段内的单位或个人的货运机动车辆、运送货物的小型面包车辆和运送蔬菜、鲜活产品、煤炭以及消防、供电、供气、供热、市政、环卫、邮政等单位的货运机动车辆(抢险抢修等紧急情况除外),确需通过禁行路段的,须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凭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市中心城区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十九、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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