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李鹏飞 通讯员黄存海、刘秀琴)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张北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等相关要求,加大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场)。
据了解,张北县交通运输局一方面督导源头单位进一步完善治超组织机构,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治超工作职责,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督导源头单位经常性组织开展源头治超的培训教育工作,重点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同时,他们还督导源头单位做好出场登记信息,认真填写《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将所有装载货物的出厂车辆、驾驶员和货物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督导源头单位做好警示标牌的设立,营造浓厚的源头治超氛围,要求在厂(场)区大门口设立治超提示牌,货场或仓库大门等车辆活动区域悬挂醒目的“五条禁令”警示标语牌,磅房外侧悬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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