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李颖 通讯员王海龙)“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到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原来有这么多法律规定。”刚参加完法律培训班的一位企业法人代表感慨地说。5月13日上午,张家口市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劳动法律培训班,我市102家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中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帮扶工作。经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后发现,我市部分民营企业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掌握不够,致使民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有发生,既影响了劳资关系,又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鉴于此,市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举办了此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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