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 (记者李颖、李宁)近日,张家口市2014年度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和老旧汽车报废补贴申领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市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全市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2014年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及老旧汽车的车主们通过报废自己符合政策要求的车辆,可领取到相应财政补贴。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办法》是参照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黄标车报废车型划分及补贴标准(财建2009年第995号)而制定的。其补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未到强制报废标准且使用不到15年而提前淘汰的“黄标车”;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补贴政策发布前在张家口市登记上牌,且于规定时间内在张家口市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的车辆(参照环保部2012第12号令)。凡是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全市辖区内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均可以获得补贴。
具体财政补贴标准将按照货车、客车、轿车三类车型给予:货车,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轻型9000元、微型6000元;客车,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不含轿车)6000元;轿车,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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