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朱晨晖 通讯员赵德勇)记者日前从张家口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于4月24日至5月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 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和网上申报。
据介绍,本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是: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或者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这次认定工作将于7月10日前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人员,根据有关要求,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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