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李鹏飞、齐伟)日前,张家口市政府发布了《关于2014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要求对全市林区实行森林防火封山戒严。
《规定》 明确, 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期。在此期间,对全市“增绿添彩”工程区、国有和乡村林场、重点林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退耕还林工程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一级防火县及环京县荒山荒坡实施封山防火管制措施。严禁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严禁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及烟花、吸烟、放孔明灯、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等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在重点林区路口、景区入口、墓区通道等主要地段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严格控制进山入林人员;落实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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