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1、新区规划建设的由来
我市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国务院于2004年批复,随着近年来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基于此,2009年我市启动了城市总规的修编工作,城市定位提升为“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修编后的城市总规对中心城区未来发展提出了向南拓展的发展需求,即通过建设新区,实现与老城区交相辉映、功能互补。新的城市总规于2011年12月10日获得国务院批复,2012年2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也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两个总规的获批为新区依规启动建设创造了条件。
2、新区组团确立的必要性
有利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发展。为了强化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的统筹发展,提升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功能,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的意见》,明确张家口中心城市的统筹范围是在“一市三城”组团的基础上,将宣化县、万全县全部和崇礼县、怀安县、赤城县部分乡镇纳入中心城市统筹范围,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使统筹区面积达4800多平方公里,这就需要必须从更大的区域范围、更广的资源禀赋、更高的发展需求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并确立新区组团的战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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