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张家口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志亮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继元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喜龙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满福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德新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常秉世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郎甦垣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峰的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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