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张家口市本级城镇职工三项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荣洁 实习生陈佳敏 )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据了解, 根据市统计局 《关于公布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656元,月平均工资为2971元。据此,张家口市对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具体操作办法是,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与退休金总额(退休人员超过单位在职职工15%以上的人员)之和为缴费基数。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或年人均退休金总额低于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以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656元, 即月平均工资2971元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在职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高于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300%)。

    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2012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5656元, 即月平均工资2971元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分享到
更多
【责任编辑:刘晓莉】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