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闻网讯 6月1日起,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张家口市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脑梗死等重大疾病补偿办法进行调整、完善,要求各级涉及医疗定点机构严格执行出院即报政策。
据介绍,患有2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必须符合规定病种的类型,并到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就诊,方可享受大病救助,否则将按照新农合住院或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各级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适用对象和适应症,对符合救治范围的重大疾病,要严格执行相关临床路径、治疗基本流程和付费标准,对实行定额付费或最高限价费用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将超出定额或限价部分的费用转嫁给患者。
此外,脑梗死、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采用门诊口服羟基脲或注射阿糖胞苷+干扰素治疗的病人),实行按项目付费。新农合对上述疾病属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及《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内的医药费用,根据患者就诊医院级别,实行县级补偿85%,市级补偿80%,省级补偿75%的政策,其余费用由患者自付。新农合补偿时不再扣除起付线,封顶线不与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设定的封顶线合并计算。其余各类重大疾病按照省卫生厅规定的重大疾病付费标准,由新农合报70%,个人负担30%。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20种重大疾病患者为低保对象的,除新农合补偿总费用的70%外,还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20%的医疗救助。
(杨连 苏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