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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创先争优为目标,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经济强市、和谐张家口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2362件,审执结170098件,结案率98.69%,同比分别上升61.9%、67.1%和4.1%。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4069件,审执结13877件,结案率98.6%,同比分别上升21%、33.2%和4.8%。

    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770件,判处罪犯1322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644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877件4122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以杨树宽、李建军、李永林、王玉喜为首的四起黑恶势力犯罪。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坚持源头治理和末端打击相结合,相继开展了六次专项活动,严惩了制售地沟油、毒奶粉等团伙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4件78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90件522人,审理了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河北港口集团原董事长黄建华受贿案和在全市有影响的蔚县“7.14”矿难系列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依法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判处非监禁刑的力度,积极开展社会矫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3410件,同比上升151.78%。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审结企业破产、改制重组案件153件,引导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机。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为重点,审结借贷、买卖、建设工程、采矿权等合同案件36160件,维护交易安全,促进形成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肇事等案件64295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维护农村社会和谐为重点,审结土地承包流转、种植合同、宅基地纠纷1616件,依法保护农民正当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监督和维护行政执法,有效化解官民矛盾。审结各类行政案件901件,同比上升40.73%。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全程协调新模式,构建了案件主办人、庭长、院领导三级协调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重点加强对土地征收、城建拆迁、林权确认等群体性争议的协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执结案件18983件,执结率98.25%,同比上升4.3%。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市中院和12个基层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执行威慑、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将财产查控权、处置权和监督权相分离,形成相互制约、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了执行效率的提升。市中院执行局两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二、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在保障“两个环境”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全市法院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为改善“两个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法院将市中院列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联系点,能动司法经验拟在全国法院进行推广。

    一是搭建法律平台,服务发展大局。市中院出台了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具体工作措施,与市总工会、人民银行张家口中心支行、市房地产协会等单位,共同创建了劳动争议、金融司法合作、城镇建设等十大法律服务平台,与915家企业、854个乡村、152个社区、51所中小学建立了服务联系点,提供法律咨询2268次,举办法律讲座180场次,全力保障“两个环境”建设。去年,市中院被评为全省保障“两个环境”建设先进单位。怀来、赤城、涿鹿县法院对发生在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领域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为环首都生态经济圈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与行政机关建立政策制定事先征询与审查机制,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次。规范个案沟通机制,就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200多起案件进行磋商,达成共识。与金融、建筑、物业等行业协会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与市工商联成立了企业商会调解中心,选聘特邀调解员97名,诉外调解纠纷820件,全市法院受理上述各类案件同比下降9.8%。桥西区、张北县、沽源县等法院开展了“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与环保、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环境治理情报互通制度,依法化解了大量生态环境侵权纠纷。

    三是发挥司法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特殊人群跟踪帮教,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466条,帮助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司法建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中院向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张家口办事处提出的司法建议得到采纳,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崇礼县、蔚县、赤城县等法院针对矿区周边村庄房屋受损提出的司法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其中,两篇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首批优秀司法建议。

    三、积极推进民生司法,在践行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效

    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提升”、“三增一做”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

    一是着力改进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导诉、立案、诉前调解、查询、诉讼指导、信访接待等八项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诉讼服务中心诉前共化解纠纷21666件。推行繁简分流审判机制和民事案件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5.96%,同比上升24.7%,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五年来,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683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推行电子签章、远程审理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着力深化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健全完善了全程、全方位调解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立案、庭审、判前、判后各个环节,贯穿于民事、行政、执行、刑事附带民事各类案件当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去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95.6%,同比上升2.5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6.3%,同比上升3.2%,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率为27.98%,同比上升4.87%,执行和解率为81.3%,创历史新高。

    三是着力化解涉诉信访。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构建了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多元化解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四次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共排查出信访积案368件,成功解决367件,化解率达99.7%。连续四年实现了涉诉越级访、集体访总量在全省法院系统保持最低。去年,组织干警和领导干部开展大接访、“五进五包”等专项活动,在十八大期间及时化解信访案件510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优化司法管理机制,在提升审判质效上取得新成效

    以创先争优为目标,从2009年相继开展了“审判质量管理年”、“精细化管理与创新年”、“案件质量提升年”等活动,促进了案件质量的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规范审判行为。历经四年多的不断探索,构建起以审判绩效考核为中心的“五大管理体系”,促进案件管理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审批和网上结案,将立案、审理、执行等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并进行全程监督,重要节点控制,防止了案件超审限,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推行精细管理。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了全程监督指导、评估拍卖规程、司法统计检查、审判态势分析、绩效考核奖惩等制度,保障审判工作高效、规范运行。2012年,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扎实开展了“两评查”活动。期间,共评查裁判文书23380件,评查庭审1501件,一些不规范问题得到纠正。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省高院分别评为“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宣化区、宣化县、沽源县等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

    三是严格责任考核,提升管理实效。实行人员分类管理,为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建立司法档案1766卷,促进了审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标准,将审判指标纳入目标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奖惩晋级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了工作积极性。通过定期抽查、重点检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共评查案件11243件,查出实体、程序、裁判文书、卷宗等方面的问题166个,并对3起案件6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了案件质量意识。2012年,全市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为100.84,高出全省平均数2.54个百分点。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积极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基础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五年来,全市法院有93个集体和167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和市委表彰奖励。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增一做”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去年,市中院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走基层、察民情、化纠纷、促和谐”实践活动,建立基层联系单位183个、联系点218个,帮助群众办实事570件,诉前化解纠纷230起,进一步增进了群众感情,改进了司法作风,提升了群众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市中院出台了6个业务指导性文件,编发案例12期,对下指导进一步强化。召开专题研讨会16场次,举办业务培训班66期,培训干警1500人次,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组织司法礼仪培训12次,开展庭审观摩考评322次,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连续五年举办了学术讨论会,28项调研成果荣获最高法院奖励,调研工作保持全省领先,理论指导实践水平进一步增强。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构建教育、制度、查处一体化防范惩戒机制,有效预防司法腐败。共开展“三自六不让”和“司法监督年”等专项活动6次,举办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班5期,培训审判、执行人员826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意识。创建廉政电子档案制度,落实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廉政防控体系,这些做法得到了省、市纪委肯定,最高法院以专刊转发了“张家口中院多措并举,确保审判工作廉洁高效”的经验做法。同时,以责任追究为保障,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五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3件次,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两庭”建设规划项目全部完成,建成标准化法庭44个,数字化法庭19个。全市法院信息网络实现了互联互通,特别是数字化法庭的运用,增强了庭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了审判质效。筹建了经济开发区法院,桥东区、宣化县等法院审判大楼相继落成,市中院新建了综合服务楼,办公设施和技术装备得到进一步改善。

    五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全市法院读书研究会、司法礼仪研究会以及业余文体协会等平台作用,设立文化长廊、图书馆、荣誉室,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主动接受监督,在改进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保障和动力,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加听证233场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866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166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68件,解决人大代表关注的重大案件98起。每年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试行裁判文书网上公示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五年来,还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刑事、民事、执行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以及干警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中存在冷、横、硬、拖现象,司法作风必须进一步改进;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断层问题亟待解决;四是有的基层法院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人民法庭建设相对落后,与审判工作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五是涉诉信访、执行难等司法难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2013年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管理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全面落实公正司法、能动司法、公开司法、民生司法、廉洁司法,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平安张家口、法治张家口建设,为全市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强市名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在提高案件质效上要有新突破。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平等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法治张家口建设进程。

    二是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在保障“两个环境”建设上要有新贡献。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保障“两个环境”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是深入推进公开司法,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要有新举措。将司法公开各项措施落实到立案、庭审、执行、审务各个环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深入推进民生司法,在落实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作为。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为民工作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八项功能建设,落实小额速裁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五是深入推进廉洁司法,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成效。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再教育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队伍管理,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实干,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建设经济强市、和谐张家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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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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