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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确定

    张家口新闻网讯本月起,机动车车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年检)时,须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日前,市环保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步骤,明确不同车型检验周期及收费标准,为机动车主提供方便服务。

    不同车型环保检验周期不一样

    根据机动车不同车型和使用年限,其环保检验周期也不尽相同。按照相关规定,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同时,新购置机动车拟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免予进行环保检验,直接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环保检验只收取尾气检测费

    机动车环保检验主要进行尾气检测,其收费标准主要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按简易工况法检测:轻型车(总质量3.5吨以下)收费50元,中型车(总质量3.5-10吨)收费65元,重型车(总质量10吨以上)收费70元;按自由加速法检测:滤纸式烟度计收费30元,不透光烟度计收费30元;双怠速法收费30元。

    目前,我市环保检测机构全部采用自由加速法和双怠速法,环保标志、复印费等不再另行收取。检测中,凡首检不合格的,复检不收费;复检不合格需要第三次检测的,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第三次检测仍不合格,以后再检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全额收费。

    新车含已注册登记未满第一个固定检验周期的车辆,免于检测。新车凭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和购置发票,已登记注册车辆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直接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此外,我市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属社会化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和环保部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如车主发现违反收费规定的情况,可向物价部门“12358”进行举报。

    “黄标”“绿标”均属合格标志

    据了解,目前,“黄标”、“绿标”都属于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颜色的区分主要是代表机动车排气达到了不同的标准,其中“黄标”的标准相对较低,两种合格标志都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的定期检验。

    在进行首次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时,需要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机动车所有者应当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到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目前,外地车辆(不是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还不能在我市进行环保检验,环保部规定车辆只能在机动车注册登记地或拟注册登记地进行环保检验,同样我市牌照的车辆在外地也不能进行环保检验。

    公布电话接受咨询和举报

    据了解,我市从4月1日起对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即没有环保标不能验车了。没有环保标不能上路等政策,因牵涉问题太多暂时还没有执行的具体时间,政策执行前会给广大车主合理的准备期和缓冲期。

    按照相关规定,环保检验机构应严格执行《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规范检测行为,严禁向不经检测(免检车辆除外)或经检测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

    市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环检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环检机构间比对实验,受理公众投诉。机动车车主如有问题可打电话4083026进行咨询,也可向“12369”投诉举报。(郑媛媛 郭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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