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适时提高
□ 主城区试行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规程
□ 构建城乡一体、便捷实惠的医疗救助体系
张家口晚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通过完善“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困难群众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安康、更有尊严。
今年,我市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适时调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主城区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80元,其他县区提高到35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220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5—30元;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2500元,集中供养年标准提高到3500元,始终保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全省、全国同步增长。
同时,将今年确定为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年”,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阳光低保,做好低保对象全面、长期公开公示工作。出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规程,并在主城区先行试点,改进和规范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确保低保对象认定真正准确。出台我市的城乡低保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流程,确保城乡低保阳光操作、公正运行。
为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今年将完善与新农合、城镇医保相衔接的医疗救助体系,构建起以资助参合、参保为基础,以一站式结算服务为主体,以优惠减免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规范运作、方便快捷、有效实惠的医疗救助新格局。同时,继续加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和实际入住率,力争全市集中供养能力在“十二五”末提高到50%,争取入住率达到集中供养能力的80%。
(梁静 郑军 爱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