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李鹏飞 通讯员杨巍洁 李纪元 王晓燕)2月2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采访获悉,为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市财政局按照每个村补助5万元的标准,已下达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派驻村综合经费2325万元(含省财政直管县),并明确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范围,为资金安全和效益发挥提供了保障。
2月25日,市直部门选派的627名驻村干部,131名社区建设指导员和300名联企帮扶人员已全部奔赴基层开展工作。为使他们的工作尽快全面展开、取得实效,市财政局及时下拨了2325万元综合经费,并对经费管理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综合经费主要用于派驻干部驻村期间必要开支及对派驻村贫困户、烈军属等必要的慰问等支出,不得用于与派驻工作无关的开支;有关单位要根据派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核拨,报销有关费用。
同时,综合经费将实行归口管理、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方式,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设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各县(区)财政、组织部门要加强对综合经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外,活动结束后,综合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要上报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