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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让安居百姓尽欢颜

    

    张家口日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编者按:2012年12月12日,市政协召开十届第五十五次主席会议,重点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与管理”主题建言献策。会议结合有关情况和建议形成《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本报就此进行了整理编发。

    住房问题,是关系到民生和社会安定和谐的基本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解决和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体的好评,这项重大民生工程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目前, 我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竣工任务,已完成审定目标的137.3%,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市政协召开的十届政协第五十五次主席会议肯定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做法,指出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并就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个到位”强化落实福泽困难群众

    我市将保障性住房工程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和实施“幸福城建”工程的重要内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坚持贯彻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目标落实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管理工作到位的良好做法,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顺利开展,硕果累累。

    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保障性安居工作,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深入项目一线调研指导,对工程目标进行考核、督查,对完不成责任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各部门及时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建立旬报告、月通报制度,对项目落地、政策落实、建设进度等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调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为防止产生新的“贫民窟”,有效解决后续管理问题,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大都配建到了商品房建设之中。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廉租住房后期管理暂行意见》等18个配套文件和办法,完善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项目前期五项手续齐全,建设程序合法,套型面积标准和工程技师按标准执行,全市通过定期不定期暗查保障性住房质量。

    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强化准入、退出等监管制度。目前,全市累计分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8792套,未发生任何因分配不公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对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的项目计划、实施、分配入住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每一个项目施工现场都设立了项目公示栏。数字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到位,2011年项目开工情况和进展图片项目录入都达到了100%。

    “四项建议”开启新年新征程

    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加大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市与全国各地一样,仍然存在缺少建设土地、资金缺口大、城市棚户区和危陋住宅拆迁难、运行机制不健全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此会议提出四大建议探索完善下一步工作。

    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这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对政府公信力乃至执行能力的一个直接考验。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抓实、抓好。

    进一步解决土地、资金的瓶颈制约问题。对涉及土地、资金筹措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路子,研究好办法,进一步开源挖潜,确保项目土地到位,严格保证规定渠道资金及时到位,并积极探索多渠道筹集资金。

    努力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一方面,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审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落实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等制度,加强各部门协调,建立联审联查分配审核机制,严厉查处骗购骗租、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分配程序,支持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使保障性住房分配始终处在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在阳光下运行。此外,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退出机制。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核查监测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住房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抽查审核,对经济状况发生好转、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及时终止分配资格,限期退出保障范围,维护好保障对象的正当权益。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长效机制。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快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逐年加大,保障性住房已经进入建设与分配管理并重的关键时期,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期管理已经成为保障性工作一项十分突出的问题,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及后期管理运营监管机制迫在眉睫。为适应保障性住房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应尽快成立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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