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晚报讯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越冬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安排5076万元专项资金确保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与往年不同,今年的取暖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具体为:对主城区城市低保对象29366户,每户按500元补助;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特困户、无自救能力受灾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50616户,每户按半吨煤450元补助;对全市入冬前已投入使用的65所县建县管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按每所20万元给予补助。今年全市共安排资金5076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965万元对市管县区进行补助,省财政直管县和扩权县按照上述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积极自筹资金,务必保证本区域内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通知》还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民生至上理念,准确掌握需救助实情,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全力做好取暖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多方筹资,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提前运作,取暖煤要全部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保证质量;政府督查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基层救助款物发放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救助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每个困难家庭有煤烧,不受冻,温暖安全过冬。
(梁 静 田爱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