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继续推行义务教育惠民政策
河北新闻网
2012-08-01 10:10
来源:张家口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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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2.9850亿元

    ●为77342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

    ●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2966万元

    张家口日报讯(记者段晓芳 通讯员秦永君)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继续深入推行教育惠民政策,积极筹措保障资金,大力实施各项教育惠民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济困助学工作稳步展开。全市共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2.9850亿元,为77342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2966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新机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一方面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我市免杂费和免教科书人数达361356人,并为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学校学生(含特教学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配套辅助学习资源,落实免教科书费1932万元。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到555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755元。

    同时,全面落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上半年,为77342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全年各级免学杂费资金2406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继续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除了课本费和补助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此外,贫困生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范围进一步扩大。上半年,全市共落实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29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57万元、省级资金509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县级资金950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范围达到了寄宿生总数的47.71%,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补助生活费标准由去年小学每生每天3元、初中每生每天4元,提高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年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1000元,初中年生均1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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