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日报讯(记者 荣洁 通讯员 占福)今年我市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纳入养老补贴范围,90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到50元补贴,截至6月底,市财政按50%比例补助直管县(区),41.7万元高龄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各县区(除省财政直管县),2000余名90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受惠。
高龄老人随着年龄增长,医疗费用支出和生活成本也在随之增加。鉴于此,我市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市90岁以上高龄老人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发放高龄补贴。
按照规定,高龄补贴保障对象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在发放范围上,坚持普惠型,老年人无论城乡、无论身份、无论养老待遇如何,只要年龄和户籍符合要求,都可以享受。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解决,市财政按1:1比例补助直管县(区),各县区则按标准足额将高龄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
据了解,按我市规定,向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高龄补贴,这部分补贴资金由各县区财政负责拨付。